调解现场
4月13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该案为一起涉凤凰县乌巢河水库建设工程的案件,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乌巢河水库建设工程是凤凰县重点工程,为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认真组织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在会上组织双方交换证据,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并积极组织调解。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在第一次调解未果后,承办法官及时安排开庭,固定证据,查清事实,在庭后再一次组织双方调解。2023年4月13日在第二次调解时,承办法官从上午9点一直调解到下午3点,经承办法官长达7个小时的耐心的调解、细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握手言和。本次调解,既为双方当事人高效化解纠纷,又为当事人继续合作创造了条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今后,凤凰法院将继续加大服务力度、优化服务举措,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凤凰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