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下乡查看争议土地
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法官为人民。4月18日上午,凤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主动带案下乡,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双方当事人系邻居,两人土地相邻,2021年,田乙在其承包地内栽种猕猴挑,并在田内搭建猕猴挑支架,导致田甲无法正常通行,故田甲诉至凤凰法院。
在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
承办法官在认真阅读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是亲戚,直接判决会伤害双方感情,便与庭室其他工作人员多次下乡,以确保最大限度地查清案件事实,找到调解的突破点。
承办法官邀请了拉毫村综治专干与当事人一同到争议的土地上进行查看丈量,客观真实的记录了该争议土地的数据,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查看现场时,双方当事人向工作人员抱怨对方的声音一直环绕在田间地头,经验丰富的承办法官知道只有等当事人将情绪发泄完毕,他们才能好好的坐下来商讨方案。等双方当事人抱怨声渐小时,承办法官迅速抓住时机,准备调解。调解前,承办法官以对案件事实有明确认识的群众为突破点,邀请其一同前往田乙家中参与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起土地相邻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