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现场
近日,一案件当事人田某来到保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动履行调解书约定内容。
据悉,田某因资金周转向龙某借款一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田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龙某无奈,遂将其诉至法院。保靖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各项证据,多次联系被告田某为其释法析理。被告称,因疫情影响没有工作,生活困难,请求宽限还款时间。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为好友关系,被告确有经济上的困难且有还款意愿,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和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某需在1年内偿还借款。
近日,田某主动来到法院,在法官见证下将一万元现金偿还给了龙某,两人握手言和。至此,该起借款纠纷案圆满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