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国法院网湘西频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中心 > 法院动态
泸溪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4次集体学习
作者:李真  发布时间:2023-05-11 09:11:21 打印 字号: | |

学习现场


5月7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4次集体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廖梦军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保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进行解读领学,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世永、杨明松围绕学习内容作中心发言。

就如何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上述法律法规,杨金志强调,要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全面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刻把握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认真学习领会,学懂悟透其丰富内涵。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与宗教工作的契合点和结合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依法妥善审理涉宗教案件,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二要深入学习贯彻《规划纲要》。将学习贯彻《规划纲要》与法院审判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大会集中学习与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规划纲要》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各部门要把《规划纲要》作为衡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按照法规制度作决策、办事情,将《规划纲要》的落实与审执工作同监督、同考核。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切实做制度执行的先行者,在学习执行上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要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意识。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保密防护措施,不断加强保密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深入学习保密工作法律法规,观看《保密教育》等宣传教育视频,增强全体干警保密意识。严格管理各种网络设备,控制外网电脑使用范围,对内外网电脑实行分离式管理,严禁内外网混用。认真做好卷宗和诉讼文书的管理,对需要移送的审判卷宗和材料,由专人负责邮寄和报送,严格控制涉密人员范围。加强对档案室和文印室的管理,对查、借、阅档案手续做到登记并签名,做到留痕化管理。四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伞网”线索,不断拓宽线索摸排的广度力度深度,强化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配合,做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及时从法律角度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对策措施,全力做好社会乱象整治工作,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友情链接

辖区法院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我们

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人民南路110号 邮编:416000 信访接待电话:0743-8756654 法官违纪投诉中心:0743-8756608 值班电话:0743-8756600 传真:0743-875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