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法官工作认真负责,办案效率高,损失计算精准无误,减轻了我们公司诉讼压力,太感谢你了!”在两保险公司如期支付理赔款后,公司负责人主动拨通民事审判庭龙法官的办公电话表示感谢。
据悉,该院受理原告蒋某某诉被告李某、某保险公司长沙某营销服务部、某保险公司某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办案系统短信平台、邮寄、微信三种方式同时向三被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庭前证据交换、承办法官认真厘算原告蒋某某的各项损失,并仅用7天时间,就成功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公司主动给原告蒋某某理赔经济损失58000元,做到案结事了。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质量与效率是法院永恒的主题。本案的快审快结,既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