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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执利剑丨凤凰法院:硬核执行促履行 司法拘留显权威
作者:杨昭、田红芳  发布时间:2023-07-14 10:32:26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吴某军,因你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决定对你拘留十四日。”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原告田某与被告吴某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凤凰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军自愿于2023年2月5日前一次性偿还田某汽车维修费5300元。因吴某军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凤凰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吴某军,但吴某军却拒不配合执行工作。6月18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吴某军传唤至法院,又一次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吴某军依旧不愿还款。面对吴某军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遂向吴某军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并于当日将吴某军移交至拘留所。

被执行人吴某军被拘留一天后,态度终于有所转变,积极筹集了钱款,一次性还款5300元。鉴于被执行人吴某军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凤凰法院持续深入推进“湘执利剑2023”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 “拖、躲、逃、赖”等规避执行行为,以“雷霆之势”予以打击。2023年3月以来,该院共司法拘留19人,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案款24.64万元,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司法拘留并不代表执行程序的结束,更不意味着被执行人的“一拘了之”。在约束人身自由的加持下提升强制执行的威慑力,才是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举措。“知之而为之,知之而善为”,下一步,凤凰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善用尽用各种执行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措施,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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