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三三”工作调解现场
“各位干部在这儿耐心地给我们摆事实、讲道理,我们都服气,也同意这个调解结果”,在桂塘镇明溪村部,一起因赡养老人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桂塘镇党委政府统筹下,组织龙山县人民法院召市人民法庭、桂塘镇司法所、派出所和当地村干部,通过“多调联动”的方式成功得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
近日,李某某情绪激动地向召市法庭干警讲述自己的遭遇,其子因家庭纠纷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又阻止其他子女对老人进行赡养,因李某某已年过八旬,亟需解决养老问题,遂向桂塘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反映此事。在知悉此项矛盾纠纷后第一时间,按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三”工作制原则,召市法庭协同桂塘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干部迅速组成调解队伍,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相关诉求,给他们普法律、讲道理、话人情,多方沟通协调,通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圆满解决。
“以前有矛盾,是我们自己四处找相关部门解决,现在有问题,是干部们主动找我们协调处理,在家门口就得到化解”。自县矛调中心在各乡镇街道推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三”工作制以来,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在源头得到化解,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龙山法院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结合县域风俗民情和工作实际,积极融入县委主导下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三”工作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诉源治理审判、执行先锋队,不断加强与各单位联动,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