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靖法院调解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并促成当事人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践行能动司法,切实提高审判质效,获得各方当事人赞誉。
钟某自2022年7月入职保靖某店铺上班,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店也未为钟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3月,该店在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钟某的情况下,以微信聊天的方式辞退钟某。此事经过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店铺不服起诉至保靖法院。该案受理后,承办人龙法官认为该案是由于双方沟通不当导致的问题,当即联系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7月中旬,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保靖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聚焦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正高效解纷需求,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