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某某等13人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石某某、向某某、周某、印某某、文某、田某某、邓某某、覃某某、王某某、符某某、周某、张某、杨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并实施了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了以石某某为首要分子,以向某某、周某、覃某某、邓某某等人为重要成员,以周某、文某、符某某、田某某、张某、印某某、王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泸溪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认真做好庭前各项准备,调用多名法警押解值庭,有效确保整个庭审活动顺利、有序、安全进行。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合法权利,控辩双方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辩论。庭审结束时,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