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正值酷暑,保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用强有力的举措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拆除现场
向某芬与向某岳为同村居民,因排除妨害纠纷向某芬将向某岳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向某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拆除搭建的简易建筑物。判决生效后,向某岳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向某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保靖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部署会,研究和细化执行方案,执行案件承办人多次去执行地确定界限和需要拆除的点位置,充分预估执行风险和做好防范预案,并协调村支两委,在村干部和代表的监督下,经过四个小时执行,成功拆除了被执行人搭建的建筑物,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现场
保靖法院将以“湘执利剑”行动为契机,继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以高压态势捍卫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