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薪资兑付现场
“拖了大半年,终于拿到工资了!“孩子的学费有着落了!”
8月18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与保靖县碗米坡镇四源共治工作站协调联动,成功化解一批涉农民工工资纠纷,助力21名农民工现场兑付薪资10.6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8月15日,一群农民工带着愤怒的情绪来到保靖法院城郊人民法庭要求讨薪。据悉,21名农民工先后为保靖县碗米坡镇厕所改造项目工程进行施工。项目结束后,项目承接人彭某某认为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不愿支付工资,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碗米坡镇四源共治工作站为此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遂与城郊人民法庭联系后,决定将调解场地换到人民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化解本次农民工的“烦薪事”。
考虑到时间临近学生开学,碗米坡镇四源共治工作站与城郊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分工合作,一方面安抚农民工的焦急情绪,一方面对项目承接人彭某某释法明理。彭某某表示,自己有支付工资的意愿,但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双方都能有所让步。城郊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从早上9点至下午4点耐心调解,经过漫长的7个小时说理释法、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人民法庭“一条龙”进行集中司法确认,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
纠纷化解后,碗米坡镇四源共治工作站与保靖法院城郊法庭“趁热打铁”对本案积极回访。3日后,在保靖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会议室内,工作人员清点过现金后,将21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0.6万元如数发放。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保障农民工讨薪工作不仅是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在先”的重大责任。自推进四源共治工作以来,保靖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四源共治”+“人民法庭”的形式,既妥善了化解矛盾,又保障了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安“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