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丈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保全”的方式,快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月,贺某与古丈县某银行的贷记卡合约依法予以解除,在合约解除后未归还其已使用的15万元额度贷款,银行拟提起民事诉讼。因情况紧急,为防止贺某财产转移,造成银行资产流失,古丈县某银行于2023年8月向古丈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对贺某住房公积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古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第一时间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立即制作保全裁定书并转交执行,保全执行团队迅速冻结了贺某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16万元。因贺某恰好要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账户冻结无法申请贷款。为此,贺某主动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银行申请解除对贺某住房公积金的冻结,该案在法院受理后的19天内得到了圆满化解。
财产保全的灵活运用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促使案件高效结案。近年来,古丈县人民法院不断健全立审执“无缝隙”衔接机制,坚持保全工作关口前移,在立案、审判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告知书》等,强化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切实做到依法应保尽保,特别是针对涉企纠纷案件,充分发挥保全作用,以保全促当事人和解并履行义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