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开发商、物业公司、众多住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充分体现了保靖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坚持法治思维,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的精神。
本案中,由于共用排污管道堵塞,导致楼上污水倒灌进入一楼住户,造成室内粪水大面积堆积、臭气熏天。经过多次协商未果,一纸诉状将楼上32户、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推上法庭。面对各方当事人均表示管道堵塞与己方无关,但又无法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相互争论不休的情况,法院决定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向雪原用朴实的话语向各方当事人传达了和谐、法治、友善、互助的思想。他指出,如果启动鉴定程序,所需费用可能会超过实际损失,各方应该从和谐、法治的角度出发,及时止损。在院长的耐心劝解下,各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了抵触和争执,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个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纠纷,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节约了时间,更体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也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最后,法院及时通知鉴定公司取消委托鉴定,并退还当事人预交的费用,将损失降至最低。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个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保靖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和良好形象。我们将继续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了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