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10月25日上午,吉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田某某犯贪污、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全州近200名公职人员全程旁听,“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田某某利用担任某县财政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侵吞、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34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扶持资金拨付、工程承揽、贷款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09.3万元。公诉机关认为,田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程序严谨有序、规范高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吉首法院将进一步切实利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强化法治宣传、廉洁教育效果,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