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湘执利剑2023”专项行动,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捍卫司法权威,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当庭宣判一例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申请执行人某机械融资租赁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李某未按民事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案件终结后,被执行人李某在住所地购买了一套价值百万元的房产且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然其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李某上述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保靖法院执行局将上述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被执行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在判决前已支付所欠租赁费90余万元履行到位,后法院判决李某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执行永远在路上,打击拒执绝不手软。2023年1-9月,保靖法院执行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10条,刑事立案7件,判决生效1件。今后,保靖法院将加强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动出击,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为“企业敢干”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