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毛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保靖县某学校因办学需要与保靖县某科技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书》,约定由保靖县某科技公司提供器材和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完毕双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24300元。保靖县某科技公司按照合同完成任务后,保靖县某学校迟迟没有支付货款,为此,保靖县某科技公司依法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这一起纠纷后,考虑到原、被告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承办法官根据本案对症下药、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保靖县某学校定于2023年9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保靖县某科技公司货款24300元。本次调解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