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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枫桥经验”促审判 “法官+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劳务合同纠纷
作者:杨昭  发布时间:2023-11-17 15:07:26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案子到法院,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这么快解决,感谢你们……”

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法官+人民调解员”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该案中,原告张某经朋友介绍到被告某海鲜店工作,仅4个月就被辞退,还被某海鲜店拖欠2个月工资及垫付款,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后便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本着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原则,将该案委托给人民调解员,通过“法官+人民调解员”联动的模式进行调解。因原、被告均不是本地人且人都不在凤凰县内,人民调解员遂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线达成调解协议,经承办法官审查后出具了调解书予以确认,被告自愿于调解协议达成当天支付原告垫付款,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工资,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凤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诉前成功调解劳务合同、婚姻家庭等纠纷1019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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