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肖某,视频画面中显示的是不是本案被告敖某某?”
“是的。”…….
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溪州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对被关押在监狱的被告人进行线上庭审,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
原告肖某诉被告敖某某离婚,鉴于被告敖某某现服刑于浙江省某监狱,于是法庭积极与监狱多次进行沟通,最终共同商定使用互联网远程视频的方式与监狱进行直连。随后,法官通过线上小程序预约了开庭时间及开庭人员,并进行了信息确认和登记。
庭审中,原告肖某到庭参加诉讼,法官通过远程视频与被告敖某某“面对面”交流,实现了无障碍辨识和沟通,法官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调解和好无果后,依法进行了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直至庭审结束。
该案是永顺法院运用数字化手段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缩影,通过远程视频化解矛盾不仅方便当事人、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永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模式,继续司法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