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近日,永顺法院通过司法查封拍卖房产,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成功执结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执行干警张贴拍卖公告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田某因资金周转向彭某借款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后,田某没有任何主动还款的意愿,彭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起诉至永顺法院,判决生效后,田某不仅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还一直处于“跑路”状态,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及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田某在县城仅有一套房产,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保障案件能够顺利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房进行了查封并在该房子门口张贴了拍卖公告,并对被执行人田某采取“限高”措施,迫于执行强制力的威慑下,失踪多日的被执行人田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当场兑付了执行款10余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彭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剩余执行款将按期履行。
下一步,永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