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在保靖县杨家村村部就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该村部分村民旁听了庭审。
据悉,原告徐某某认为杨家村某一土地分给了他家承包,该块土地政府补贴的退耕还林款应该归他所有,但是被告彭某某认为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徐某某认为彭某某阻碍他领取退耕还林款遂将其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过大,为妥善审理该案,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经过综合考虑决定将庭审工作安排在村部进行。
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耐心听取双方意见,阐明利害关系,明理释法,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旁听人员“零距离”观摩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切身体会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针对该案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普法宣传。目前,本案后续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
一次巡回审判,一场普法宣传,让司法为民不停步。下一步,保靖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巡回审判”为抓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通过巡回审判不仅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的接触法律、了解法律,更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思,促使大家学法、守法、尊法、用法,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