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永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房屋腾退案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冯某某、谭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冯某某、谭某某搬离申请人刘某某所有的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两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联合相关部门多次给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做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腾房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腾房。在联合相关部门解决被执行人基本住房后,永顺县法院依法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非法所占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纪律严明、程序规范,历经5小时,顺利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申请人刘某某。本次执行活动永顺县法院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现场见证,并由永顺县检察院现场监督执行。
司法是社会诚信建设和良好经济秩序的有力保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顺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加大执行力度,捍卫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