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姑侄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彭某银已近70岁,与被告彭某兰是姑侄关系。2018年10月,彭某兰在网上购买某公司股权,获得不少利润,便将该事告知原告彭某银,邀其一起购买股权进行投资。原告彭某银出于对侄女的信任,便将60000元养老钱,交给被告彭某兰帮其投资购买股权。被告彭某兰将原告的钱一部分购买了股权,一部分挪作他用。此后,原告发现一直没有股权收益,遂找到原告询问原委,被告才告知原告股权公司系诈骗公司,已被当地公安打掉。因此,原告认为自己是受被告欺骗而同意购买诈骗公司股权,造成自己严重损失,便要求被告退还钱款。后经两边家属协商,被告退还了原告30000元钱款,尚有30000元不肯退还。为此,双方产生矛盾,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为亲属关系,为调和两边关系、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之前,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会面等方式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同时与原、被告家属联系,多方做工作,努力劝说双方以亲情为重,为双方矛盾“降温”。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被告最终同意退还原告28000元钱款,并与女儿一同来到法院调解室,当面将28000元现金交给原告,原告表示同意被告退还28000元钱,并将案件材料取回,不再起诉。至此,这起家事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