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人民群众的操心事。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这样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6年至2022年期间,向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向某某离开公司后,杨某某却一直拖欠工资18095元未支付,向某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自愿支付原告劳务工资18095元。调解书签订后,杨某某未履行义务,向某某向花垣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尽快帮向某某讨回拖欠已久的工资,执行局立即给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线上线下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因电话一直联系不上,执行干警来到杨某某公司,每次都是无功而返,几日蹲守后,终于找到了杨某某。在法律的震慑和执行干警不懈的劝说之下,杨某某当场支付向某某18095元。
此次案件的成功执结,充分体现花垣县法院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决心。下一步,花垣县法院将继续主动作为,强化执行力度,用好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欠薪行为,为农民工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