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人当场履行调解协议
近日,古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智力残障人士,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为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主动上门了解案情及双方诉求。在此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家庭条件困难且法律知识缺乏,分别介绍了诉讼费减免和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官建议递交相关申请材料,最终原告诉讼费得以减免、被告获得法律援助。通过承办法官多次上门为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释法明理、征求双方意见,当事人被法官的真诚态度和工作效率感动均同意进行调解,在调解书签订现场对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近年来,古丈县人民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残疾、患病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带卷入户办案的方式,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弱势群体实实在在感受到来自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