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塔卧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校园内意外侵权纠纷。
案件简介:
原告彭某庆与被告彭某海均系永顺县车坪乡九年制学校学生。2022年11月,在晚自习放学途中,被告彭某海无意中将原告彭某庆牙齿打伤,原告彭某庆受伤后在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等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
法庭在接收诉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且是同班同学,认为该案应当先行调解。法庭干警第一时间前往学校,组织双方家长在校方的配合下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庭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为着力点,从情、理、法三方面耐心给双方家长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家长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同时强调学校也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监管保护,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在校方积极配合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付了赔偿款,一场纠纷化解于诉前。
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矛盾、消除纠纷中具有突出优势。近年来,永顺县法院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努力促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寄语: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寄托,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长和学校需要携手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