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雨中勘察丈量争议土地及调解
近日,龙山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法,与多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化解一起相邻纠纷,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张某某与黄某某相邻而居,黄某某在双方的界线处修建了一处小偏房。双方对该房占用地的归属各执一词,多次产生纠纷甚至报警,最终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于2020年达成调解协议,但签署协议后,黄某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并且砍掉张某某栽种的部分树木,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张某某遂将黄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某退还其占用的2分地并赔偿树木损失。
多元联调:
承办法官收悉该案后,为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缓和两家关系,立即与县矛调中心、当地社区及司法所等部门协调对接,共同组成调解队伍进行调解。调解前,承办法官在双方当事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对争议土地及树木进行了勘察和丈量。调解过程中,为避免双方针锋相对,承办法官先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仔细倾听双方诉求和意见,并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待双方心平气和后,又与相关工作人员一起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并提出有效解决措施。最终,在多方共同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约定由黄某某出钱找施工人员将其在张某某土地中堆放的砖瓦搬离,张某某也承诺及时将其栽种在黄某某菜地里的树木清理。
调解成功后,在多方见证下,双方都及时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持续了八年的相邻纠纷在龙山县法院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