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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永顺县法院:饲养动物致损害,特邀调解员巧化纷
作者:全英、伍亚娟  发布时间:2024-03-15 09:45:12 打印 字号: | |

特邀调解员现场调解纠纷


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案件简介:

2月10日下午三点,张某带着自家宠物泰迪犬路遇由曾某亲戚家的小孩牵着的宠物柴犬,后张某的泰迪犬被曾某的柴犬咬伤,产生了医疗费损失。对于赔偿事宜,双方经过当地派出所、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对事件的起因,双方各执一词,虽不能分辨是谁家的狗先“动口”,但曾某的柴犬将张某的泰迪犬咬伤是事实。张某遂将诉讼材料递交至法院,立案庭接收诉状后根据案件性质将该案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听取双方陈述后,通过释明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张某和曾某达成一致,曾某当场兑付了赔偿款,双方矛盾得以化解在诉前。

近年来,永顺县法院推行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制度,通过诉前调解,将部分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永顺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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