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的要求,自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湖南省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州开展“雷霆利剑”集中执行行动,为敦促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2018年以来涉黑恶犯罪、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本院将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执行”,确保应执尽执到位。该类案件被执行人应当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一经查实,本院将依法从重从快予以制裁。
二、本院已立案执行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履行并及时向本院报告、说明履行情况。凡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一律采取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拘留;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被执行人具有公职人员身份未履行的,本院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通报相关案件情况,并建议依法依纪依规给予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及相关被执行人行踪进行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对于举报人的隐私信息,本院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特此通告!
举报/咨询电话:
湘西中院:0743-8756621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