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粟志远带队调研湘西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建民主持,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湘西中院、吉首市人民政府、吉首市法院相关领导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粟志远指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精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加快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粟志远要求,要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加大对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的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案件。把“如我在诉”意识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积极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真正做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司法理念与时俱进,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严格自律,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持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为市场主体打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创新发展理念、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服务湖南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