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龙山法院干警赠送锦旗
“感谢法官挽救了我们企业”,一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毕后对法官连连道谢;
“谢谢法官帮我追回来欠款”,一申请人在拿到欠款后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
近日,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在同日内不约而同向龙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两面锦旗,表达对执行干警为民解忧、善意执行的感激之情。
案情一:
2005年8月,龙山县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电站,以电站在建工程及开发权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880万元,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履行,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增加贷款金额并延长借款期限至2016年12月,但该水电开发公司仍未能按期还款。银行遂诉至法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收回贷款本息,经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并判令水电开发公司限期偿还借款26329096元及利息。
执行立案后,因标的特别巨大,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获悉其并非逃避执行,而是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贷款。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挽救困难民营企业,最大可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执行法官反复研究案情,将该水电开发公司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当前困难也表示理解,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商谈,共同协商还款方案。经执行干警努力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主动放弃部分权利,该水电站也积极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经过几年的努力,最终在近日将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得以执结。
“我们终于能甩开重担轻装前行了,太感谢你们执行干警了”,被执行人公司代表在执行完毕后由衷感叹道。
当事人向执行干警赠送锦旗
案情二:
2018年,被告杨某因接工程需要资金周转找原告田某借款十万元,后因债务缠身不能按约定还款,原告田某诉诸法院,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杨某仍未按约还款,原告田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田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后干脆“玩失踪”来躲避执行。
“唐法官,我得到消息,被执行人今天在来凤法院有案件开庭,她可能会出庭”,正在开会的执行干警收到信息,立刻跟主管领导汇报协调法警奔赴隔河相望的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等候被执行人开完庭后已经是中午,干警顾不上吃饭便将被执行人带至龙山法院,对其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其继续拖欠欠款,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造成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本案顺利执结。
“我一开始真没抱什么希望能执行到位,她负债较多,常年在外地找不到人,要不是你们穷尽各项措施执行,她肯定还不会还钱,真是太谢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田某如是说。
一次执行,一份责任,一面锦旗,一份肯定。下一步,龙山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执行措施,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