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法院芙蓉法庭通过精准指导人民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让涉及金额10余万的纠纷零成本化解在诉前。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芙蓉镇河畔社区居民张某某因整修房屋不当引起房屋倒塌,从而导致邻居刘某某两栋房屋受损,经营的客栈与门店被迫停业,给邻居刘某某一家造成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刘某某儿子前往河畔社区成立的诉源治理工作站请求调解。
人民调解:
芙蓉法庭知悉后,意识到该纠纷如调解不了肯定会诉至法院,且极有可能引发邻里间的矛盾升级。法庭积极与河畔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站联系,为诉源治理工作站人员详细分析该案涉及的法律知识,并对调解工作提供精准指导。最终,经过河畔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站调解人员耐心调解,张某某与刘某某一家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自愿一次性赔偿刘某某一家房屋损失和客栈、门店经营损失共计14万元。
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达成后,因一方当事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该法庭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经法庭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自愿合法,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并出具了确认裁定书,有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普法小课堂: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经审查认为司法确认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做出确认裁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做出不予确认裁定书。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直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比于“打官司”,司法确认程序具有确认程序简单、时间快、零费用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