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现场
近日,龙山县人民法院苗儿滩人民法庭联合当地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等部门组成专班,成功化解一起因意外坠楼死亡事故引发的纠纷,有力维护了辖区安定和谐。
据了解,死者韩某某系重庆市秀山县人,与苗儿滩镇居民李某某在外务工时相识。李某某对老家房屋进行倒修时,因双方关系较好,故让韩某某承包了该房屋倒修工程。2024年4月18日上午,韩某某在修建房屋时,意外从二楼坠落身亡。事故发生后,苗儿滩镇人民政府与秀山县涌洞镇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并通知苗儿滩法庭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法院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法庭干警到场后,立即与韩某某家属进行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及诉求,家属方情绪激动地向法院干警哭诉,并提出赔偿方案。但李某某认为,本次事故属于意外事件,且双方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对韩某某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提出质疑。双方关于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问题存在较大差距,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避免矛盾激化,快速化解当前紧急问题,法庭干警遂转变调解思路,决定先就死者安葬问题及前期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联合其他调解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在掌握了双方当事人心态后,积极做好死者家属方的安抚工作,又针对安全责任书是否有效等争议焦点问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死者安葬及前期赔偿等紧急问题先行调解,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两天一夜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李某某先行赔偿韩某某子女二十二万元,其中五万元用于韩某某的安葬,两万元用于家属在遗体运回过程中其他开支,十五万元由死者家属办理保险理赔。关于其他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当事人再另行协商或起诉。调解协议签订后,李某某当场兑付了七万元赔偿款。
近年来,龙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与乡镇、村委形成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坚持法、理、情良性互动,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有力实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