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来缴纳罚金的。”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开展“雷霆利剑”专项执行攻坚行动,行动启动当天,一名涉黑罚金案件被执行人何某某接到执行干警电话后,主动携现金前往花垣法院缴纳28000元罚金。
2020年7月,何某某因犯罪被判处附加刑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某被送入监狱服刑,但未缴纳该笔罚金。2021年3月,经法院查询,何某某银行账户上存在2245.87元可供执行,便从其账户直接扣划,后因缴清罚金,法院依法退回何某某245.87元。
为深入推进“黑财清底”和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执行工作,确保应执尽执、黑财清底、颗粒归仓、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花垣法院将统筹安排执行干警逐案上门走访被执行人家属,全方位深挖细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最大程度消除被执行人家属对财产刑的抵触心理,督促其主动履行罚金义务,确保“雷霆利剑”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