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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丨凤凰法院:苗族“四月八”跳花节上的法治“枫”景

作者:田红芳  发布时间:2024-05-20 10:53:15 打印 字号: | |


苗歌婉转悠扬,鼓声震撼人心。5月15日,一年一度的中国·凤凰苗族跳花节在凤凰县山江镇举行。凤凰法院干警以此为契机,在跳花节现场及山江镇集市上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及抵制高价彩礼普法宣传。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阿婆,这是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我帮您讲一讲……”普法干警主动走近苗族群众,围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位”“高价彩礼”“依俗不依法”等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进行普法,用亲切通俗的苗语、汉语耐心讲解。普法活动还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广大群众送上了一场法治文化大餐。



此次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与民族节日融合起来,为“四月八”跳花节融入了法治元素,使广大群众在感受苗族文化魅力的同时也收获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以深度普法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接下来凤凰法院将进一步创新探索普法方式,推进指导监护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引导群众摒弃婚嫁陈规陋习,传播文明新风取得实效,切实为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法院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根据这部法律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今年5月13日--5月19日是第三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凤凰法院开展了家庭教育宣传系列活动,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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