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针对被害人监护人失职的情况,向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这也是凤凰法院今年发出的第三份涉刑事案件的《家庭教育令》。
为了督促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更好地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学习生活。凤凰法院联合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妇女联合会、教育局、沱江镇政府等单位通过与被害人的监护人谈话了解被害人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对被害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指导教育,力求做好帮扶、救助、保护工作。
针对监护人的监护失职情况,凤凰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监护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抽出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强化对孩子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管,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和家庭保护责任。后期将继续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监护人将采取司法措施。
凤凰法院通过发出《家庭教育令》及多部门联合的方式,让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努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促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责任,为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