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作调解工作
5月20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联合沱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因游客受伤引起的纠纷案件,经过8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游玩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小插曲”。游客赵某在凤凰古城景区游玩时,因下雨路滑,在进入旅拍店时不慎摔倒。随即店内工作人员陪同赵某前往县内医院进行了初步诊断。后赵某与旅拍店双方就治疗费用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经沱江镇派出所与县文旅局多次调解未果,县文旅局工作人员根据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引导双方当事人向凤凰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沱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旅游巡回法庭接到通知后,快速启动诉前调解机制,承办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员一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承办法官抓住了赔偿数额存在较大争议这一关键问题,依法确定了赵某各项损失的赔偿范围。后多次与店家沟通,经过反复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及其家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旅游巡回法庭的调解工作给予了肯定。
依法治“旅”、“游”法可依。近年来,凤凰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发挥旅游巡回法庭作用,通过与县文旅局、县工商联、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执法局等部门协调对接,不断深化涉旅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共建矛盾化解机制,实现涉旅案件“少讼”向“无讼”的转变,助力打造和谐繁荣的旅游市场,为凤凰古城5A级旅游景区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