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会议现场
7月3日,永顺县组织召开了芙蓉镇、松柏镇、高坪乡试点推行矛盾纠纷“1+5+N”多元化解机制联席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宋维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甲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丽霞,县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向用平,县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田志贤等出席会议,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监局等职能部门、试点乡镇、社区等负责同志、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参加会议。
田丽霞讲话
会上,县法院副院长向尔全汇报了芙蓉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并对“芙蓉镇、松柏镇、高坪乡试点推行矛盾纠纷‘1+5+N’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田丽霞就落实好“1+5+N”多元化解机制,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1+5+N”多元化解机制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意义;二要压实工作责任,高效确保“1+5+N”多元化解机制在辖区矛盾纠纷化解中落地生根;三要凝聚治理合力,携手共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曾甲林讲话
曾甲林充分肯定了“1+5+N”多元化解机制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1+5+N”多元化解机制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之举,是试点乡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各乡镇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二是要扎实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常态化倾听民声,零距离化解民忧,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要做好总结提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讲好基层社会治理故事,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引领的新机制。
宋维荣讲话
宋维荣强调,矛盾纠纷“1+5+N”多元化解机制是对永顺县创新推进诉源治理“一二三”工作模式和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的坚持与发展,一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做好试点工作安排;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三要总结亮点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试点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下一步,永顺法院将继续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1+5+N”多元化解机制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上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