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边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罗法官,我们夫妻年纪大了,精力跟不上了,希望帮助我们尽快解决这个事情。”原告滕某的声音透着些许焦虑。
“罗法官,欠钱是事实,我认账,但是我刚刚才刑满释放几天啊,哪一下子凑齐那么多钱还咯!请求原告能否宽容一点,再给次机会、给点时间,我一定想办法还上,申请法官组织调解。”被告杨某在电话里无奈地说道。
2007年6月,被告杨某因日常开销紧张为由,向原告滕某夫妇借款5万元,并出具相应《借条》,原告夫妇向被告交付借款。借款后不久,被告杨某就因犯故意伤害等罪被判刑入狱,原告一直未能联系上被告,于2024年6月提起诉讼。立案后,承办法官罗诗华多方打听消息,得知被告杨某已于近日刑满释放回家,遂联系上被告杨某,将应诉事宜予以告知。
7月10日,罗诗华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耐心地跟原、被告拉家常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另一方面从双方当事人的现实情况出发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罗诗华建议原告滕某夫妇给予被告还款上的宽容,同时也建议被告杨某念及原告夫妇如今年迈体弱,不堪诉累,以及当年对其借款救济之情,一定要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想方设法尽快偿还借款。最终原告滕某夫妇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偿还原告本金3万元,原告放弃利息等主张,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临别时被告的再三感谢,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也坚定了边城法庭为群众化解矛盾的信念。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对法官而言,调解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节约诉讼成本;对当事人而言,调解将当事人心坎儿上的问题化解到位,真正做到了排忧解难。边城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