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送来一面印有“用公平维护合法权益,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公正执法,点赞花垣法院的执行工作。
在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原告赵某某、田某某与被告某公司因股权转让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被告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原告遂向花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对查询到的可供执行存款进行冻结,在执行干警努力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履行了股权转让义务,至此,本案得到圆满的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花垣法院将持续立足执行工作职能,坚决兑付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