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法校共建 进一步推动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通知》要求,推荐全州两级法院院领导、业务部门中层骨干到各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利用人民法院专业优势,在加强中小学依法治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力法治校园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知》从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参与学校法治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职责任务。
又是一年开学季
法治副校长到岗啦
集中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司法护航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9月2日,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先锋队”成员分别到吉大师院附小教育集团溶江小学、湾溪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防欺凌、防性侵专项普法宣传。
在溶江小学的普法专题讲座上,法院干警通过播放法治动画小视频的方式,结合民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防性侵等问题开展法治宣讲,并通过详细分析典型案例,细致讲述校园欺凌、性侵害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父母、学校、社会带来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杜绝伤害他人、防范他人侵害的意识。宣讲中,主讲人通过提问互动、有奖竞答等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参与思考的兴趣和热情,学生们纷纷踊跃发言,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在湾溪小学的普法专题讲座上,法院干警结合生动的案例,向学生们介绍了如何辨别和防范校园欺凌及性侵害行为。并与学生们亲切互动,引导大家学会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机制。“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活动,不仅仅是传递普法知识,更是激发学生们对法律的兴趣和对自我保护的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先锋队”成员在活动中表示。
永顺县人民法院
9月2日,永顺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向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正礼,溪州法庭庭长王先礼,芙蓉法庭庭长李石蕴,万坪法庭庭长鲁小锋分别来到永顺县灵溪镇第二完全小学、灵溪镇第四完全小学、芙蓉镇中心完全小学、县第三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普法活动中,各法治副校长结合学校学生年龄段特点,围绕着校园欺凌和性侵害,采取了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授课,从什么是校园欺凌,什么是性侵害,到如何防范,再到法律对校园欺凌和性侵害的惩治,层层深入地引导学生,将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与生活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们的正面引导,培育了法治信仰。
保靖县人民法院
9月2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开展秋季“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优秀法官、青年干警走进普戎九年一贯制学校、比耳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两所学校学生送去“普法大礼包”。法院干警们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以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和违法行为为教材,通过主题解说、课堂问答、面对面答疑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应如何增强法治观念等知识,重点引导他们提高警惕,远离危险,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进一步让法治的种子根植于学生心中。
凤凰县人民法院
9月2日,凤凰县中小学生开学第一天,凤凰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箭道坪第三小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开学典礼上,凤凰法院干警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比喻为同学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同学们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干警还强调了家庭和学校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上的责任和义务,呼吁家长与学校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花垣县人民法院
9月2日上午,花垣县人民法院来到花垣县龙潭镇中心小学,为学生们带来一堂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法治“第一课”。课堂上,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校园霸凌、校园安全、防溺水、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与少年儿童人身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学生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杜绝不良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帮助学生们树立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法侵害,让法治的种子在心中生根发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多方位“保护墙”。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湘西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先锋队”等品牌优势,通过更多元化、更贴近学生的普法形式,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校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