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窗口,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承担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湘西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小镇法庭有‘枫’景”专栏,集中展示湘西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事迹与风采。本期,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永顺县人民法院塔卧人民法庭。
永顺县人民法院塔卧人民法庭位于被誉为“江南延安”的塔卧镇,该镇是湘鄂川黔红色革命根据地,是红色革命的摇篮,也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法庭辖二镇一乡,共33个行政村,200多个自然寨,户籍人口近8万人,现有干警6人,即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兼司机、1名特邀调解员,1名安保人员。近年来,该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树立“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巧用特邀调解 助推多元解纷
“他欠我钱已经很久了,你们可要帮帮我。”李某走进法庭特邀调解员田正洪的办公室激动地说。
特邀调解员田正洪调解成功民间借贷纠纷
原来李某与黎某系同村村民,十年前,李某将自己的退耕还林款及粮食直补款共计2926.6元出借给黎某,同时还出借了4485斤粮食,双方约定三年后还清借款及粮食,但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还黎某未果,前来法庭寻求帮助。法庭调解员老田马上与黎某进行联系,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未接通。后得知黎某回家的消息后,调解员老田立马起身前往黎某住处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黎某同意偿还借款和粮食,但黎某家中没有存粮,无法直接偿还粮食。正当调解陷入僵局时,调解员灵机一动,巧妙转化调解思路,带领双方前往市场了解目前粮食的价格,最终将粮食折价为140元/百斤,共计6279元,黎某当场兑付了借款及粮食款共计9205.6元。一起数额虽小却关乎民生、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的案件就此化解在诉前。
这仅仅是特邀调解员老田化解众多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今年来,永顺法院出台了《关于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塔卧法庭积极建立特邀调解员阵地,邀请1名乡贤担任特邀调解员常驻法庭开展诉前调解,截至目前,已在诉前成功化解案件115件,打造了高效解纷的“塔卧”模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法庭的办案效率。
巧用诉前联动 助推邻里和谐
“感谢法庭工作人员冒着大雨及时上门为我们解决矛盾纠纷,促进了我们邻里和谐!”
彭某与彭某某系邻居关系。今年6月,彭某开始翻修房屋,彭某某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物导致彭某无法正常施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并经村委会及派出所调解未果。法庭知悉后,考虑到相邻纠纷案件判决容易但执行难,遂联合车坪乡司法所、茶园村委会工作人员冒着大雨前往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法庭干警上门入户调解相邻通行纠纷
调解中,法官了解到双方纠纷根源在于多年前修路时产生的矛盾,积怨已久。以此为出发点,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当事人打开心结,并分析了道路整修后对双方均有利的局面,帮助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并化身雨中现场“指挥官”,指挥挖掘机将双方边界处障碍物清除。后彭某某又不同意刚开始拟定的方案,认为双方的边界线应该划清,避免今后产生纠纷。为此法官又化身现场“测绘员”,在双方交界处量取合适的距离,做好标记,明确双方的交界线。最终经过两轮调解,长达三小时,帮助双方当事人顺利“破冰”,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塔卧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按照永顺县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加强与辖区基层治理单位的联系,联合化解纠纷,尽力让矛盾纠纷止步于诉前,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累诉,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升了苏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巧用诉中调解 助推案结事了
“喂,法官吗?145000元的保险理赔款已到账了,没想到这么快,感谢你们法庭的耐心调解。”
向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丁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导致向某受伤住院,向某出院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向某向丁某和保险公司索赔未果诉至法院。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尽快让原告得到赔偿,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双方的调解意见,归纳争议焦点,向双方释明法律支持的赔偿标准与赔偿项目。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向某与保险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保险公司及时主动履行完毕。
塔卧法庭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诉前、诉中、诉后。截至目前,法庭调撤率达69.85%,切实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努力让苏区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巧用执行和解 助推快速执结
“法官,判决书已经生效那么久了,向某还是没有给我赔偿,我要申请强制执行。”
法庭干警上门调解促被执行人主动兑付执行款
符某与向某的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判决生效后,向某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符某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依法对向某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但仍无法全部兑付执行款。对此执行法官转换工作思路,联系到向某的家人,让其帮忙做向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和负面影响,最终向某同意履行义务。但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无法直接兑付执行款,遂执行法官上门为双方服务,通过执行法官的“桥梁”作用,让双方矛盾顺利化解。
塔卧法庭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让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服务,法庭庭长陈吉平曾说:“扎根基层,加强调解,既定分又止争,切切实实地解决老百姓问题,是人民法庭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