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窗口,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承担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湘西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小镇法庭有‘枫’景”专栏,集中展示湘西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事迹与风采。本期,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吉首市河溪人民法庭。
吉首市河溪镇人民法庭地处武陵山脉深处,受案范围涉河溪、丹青、太平3个乡镇及部分城区。现有干警6人,分别为员额法官2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2人。近年来,该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以司法服务“小切口”撬动乡村治理“大民生”。
赶集日 普法小摊育乡风
“离婚了,男方给的彩礼,怎么还要退呢?”在河溪法庭的普法小摊前,苗家阿婆满脸不解。
“阿婆,我通过案子讲给您听。”法庭干警指着宣传展板,一字一句讲解着法律条文。
近年来,离婚案件中对于彩礼是否应当退还的争议日益增多,不仅影响到离婚案件的矛盾化解,也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增加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针对该情况,河溪法庭以“抵制高额彩礼 弘扬婚嫁新风”为题,利用辖区乡镇赶集日开展专题普法送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引导辖区群众建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
通过持续普法宣传,该庭辖区内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近年呈下降趋势,未有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发送。
河溪法庭入户宣传防诈骗知识
普法流动小摊,是该庭参与乡村治理的措施之一。近年来,该庭坚持多元导向,围绕辖区内留守儿童和独居老人占比较高的实际情况,专题策划了“遗产继承”“赡养抚养”“预防霸凌和性侵害”等专题普法活动,助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
院坝里 巡回审判树乡约
“到家门口就可以看法官判案,而且法官还这么耐烦,玛汝!”在村委会院坝里,苗族大姐石金花在旁听完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后,忍不住对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3月,河溪镇的杨大爷因自家房顶漏雨,在原有瓦片基础上新铺设了一层铁皮屋顶。每逢下雨天,雨水顺着屋顶倾斜角度流向了邻居李大爷房屋阳台,李大爷一家苦不堪言。后来,李大爷因踩到阳台积水不慎滑倒,双方爆发激烈矛盾。村委会多次上门开展调解工作,但两人却各执己见,始终不愿意妥协分毫。
“相邻权纠纷听起来事小,但对村民而言,这既关乎他们居住的实际权益,又关乎他们的面子问题,还影响着文明风尚形成。人民法庭一判了之,看似解决了问题,实际可能激化矛盾。”河溪法庭庭长决定利用这起典型案件,对辖区居民开展零距离庭审教育。
9月17日,在该庭组织下,庭审活动在村委会院坝里庄严举行,附近的村民们围坐一圈旁听了案件庭审。
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询问下,杨大爷和李大爷也你一言我一语的倒起了苦水,原来早在数年前,双方就因为相邻产生过摩擦,多年耿耿于怀。了解前因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消除了多年隔阂。
河溪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近年来,河溪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审判送到“家门口”,实质性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推动法治德治深度融合,帮助树立文明乡约。
巧调解 息诉止纷挽乡情
“我是没办法了才向法院起诉,没想到通过调解,不仅当场拿到钱了,还缓和了我和贾某某的关系。”看着微信里刚收到的1万元,陈某在开心的同时,也深感意外。
2023年,陈某受同乡贾某某雇佣,在河溪镇某工地做零工。工程结束后,贾某某一直未向陈某支付1万元劳务工资。因生活困顿,陈某向吉首市法院提起诉讼。 河溪法庭、河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上门开展调解工作
案件分配至河溪法庭后,承办法官认真对案情进行了研究。考虑到陈某平日里以打零工为生,贾某某既是他的同乡,又经常给他介绍活干,缓和双方关系,最有利于长远。因此承办法官建议陈某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进行报酬追索。在征得陈某同意后,承办法官将案件移送至吉首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在法庭和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贾某某认识到自己恶意拖欠同乡工资行为的恶劣性,主动提出与陈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该笔劳务工资。
近年来,为加快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河溪法庭与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将辖区内适宜调解的劳动劳务纠纷、赡养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推送至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并依法予以司法确认。今年1月至10月,河溪法庭累计对100余件调解成功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下一步,吉首市人民法院河溪法庭将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司法便民上求突破,在普及法律上谋创新,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庭的初心与使命,为构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和美乡村不懈努力,用心绘就乡村治理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