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感谢信,承载我公司由衷感谢之情!贵院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热情而高效让我公司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精神;田代飞副院长审理案件时‘如我在诉’理念,让我公司体会到真正服务于‘营商环境’的理念。”
近日,几位案件当事人一同将一面写有“优化营商、如我在诉”的锦旗和两封感谢信送至承办法官田代飞手中,对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表达谢意。
某公司和杨某、鲁某某、杨某某在2021年4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将体育中心篮球馆内热身馆租赁给杨某、鲁某某、杨某某,租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经营过程中,双方因场地漏水造成经营损失、经营范围超过合同约定、拖欠租金近一年等问题产生矛盾纠纷。该公司遂将三人诉至龙山法院要求三人退还场地并支付拖欠的租金,杨某、杨某某又对该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赔偿因场地缺陷造成的经营损失等费用。
田代飞法官承办该案后,认为该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调解是最高效的解决方式。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田代飞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仔细倾听双方诉求,从双方合作关系及长远利益出发,以公平公正为落脚点,耐心阐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害关系,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引导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田代飞耐心负责的态度和专业的释法明理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当事人已履行完毕,案件圆满解决。
锦旗与感谢信不仅是对承办法官公正司法的感谢之情,更是对法院司法为民的高度肯定。下一步,龙山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畅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以便捷高效的方式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