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法院通过加强庭后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使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21年,甲工程公司承包某工程后,将具体的劳务施工交由谭某负责,谭某联系乙建材公司供货,货款由甲工程公司支付。2021年12月20日,甲工程公司与乙建材公司进行结算并支付货款25万余元。2022年3月至4月期间乙建材公司继续按照谭某要求多次发货,但甲工程公司未支付后续货款11万余元,乙建材公司遂将甲工程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迅速了解案情,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甲工程公司表示,其与乙建材公司的债权债务已于2021年12月20日结清,谭某则表示后期的供货是进行路面拓宽,属于该工程增加的项目之一。因公司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买卖均由谭某与乙建材公司进行,故存在较大争议。开庭后,承办法官找准双方症结所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释法说理,为双方分析利弊,疏导双方情绪,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甲工程公司支付乙建材公司货款10万元。
下一步,永顺法院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研判涉企案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公平保护和实质解纷,有效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